商鞅简介

作者:佚名

商鞅(前395年-前338年),中国战国时代政治家,著名法家代表人物。卫国国君的后裔,姬姓,故称为卫鞅,又称公孙鞅,后封于商,后人称之商鞅。在秦国执政十九年,秦国大治,史称商鞅变法。法家后学将商鞅言行与史载汇编成《商君书》。西汉的司马迁著《史记》时,立商鞅的单独传记——《商君列传》;另外王蘧常撰写《秦史》时,将商鞅和其门客尸佼合立于《公孙鞅传》。

生平

商鞅“少好刑名之学”,专研以法治国,受李悝、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。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,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:“公孙鞅年少有奇才,可任用为相。”又对惠王说:“王既不用公孙鞅,必杀之,勿令出境。”惠王认为公叔已经病入膏肓,语无伦次,于是皆不采纳。公叔转而告诉商鞅,并要他赶快离开魏国。商鞅明白魏王不采信老丞相用他之言也不会采信杀他之言,所以并没有立刻离开魏国。

公叔痤死后,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,便携带李悝的《法经》到秦国去。通过景监三见孝公,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,孝公大喜。前359年任左庶长,开始变法,后升大良造。

实施变法

徙木立信

秦孝公十三年(前356年)和十九年(前350年)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,变法内容为“废井田、开阡陌,实行郡县制,奖励耕织和战斗,实行连坐之法”。开始推行革新时,为了取信于民,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,并告知:“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,便赏赐十金。”秦民无人敢信,后加至五十金,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,果然获赏五十金,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,史称“徙木立信”。北宋王安石,在一首称赞商鞅的诗中以“一言为重百金轻”,来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。

刑上大夫

后来,太子犯法,商鞅认为: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”,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。秦孝公十六年,太傅公子虔复犯法,商鞅施以劓刑。变法日久,秦民大悦。秦国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。前340年,率秦军败魏国公子卬将军,魏割河西之地与秦,将人民迁居至大梁,此时魏惠王大忿:“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。”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。

连坐法

商君之法设连坐法,制定严厉的法律,增加肉刑、大辟,有凿顶、抽肋、镬烹之刑。《资治通鉴》记载:“初,商君相秦,用法严酷,尝临渭论囚,渭水尽赤。为相十年,人多怨之。”秦国贵族多有怨言。

耕战

商鞅在秦国建立了延续百余年的国策——‘耕战’。商鞅告诉秦人,生活中只有最主要的两件事:耕田和打仗。商鞅认为,只有强大的农业才能支持不断扩大的战争。同时期的西方,亚历山大大帝有5万人的军队,罗马军团最为强盛的时候也不过几十万人,而秦国到了秦始皇时代,已经能够负担一百万人的庞大军队[1]。《史记》上说,正是耕战策略最终成就了秦国一统天下的抱负。

车裂处死

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,应当“归十五都,灌园于鄙”、“不贪商于之富,不宠秦国之教”,“君之出也,后车载甲,多力而骈协者为骖乘,持矛而操戟者旁车而趋。此一物不具,君固不出。”商鞅不听。前338年,秦孝公崩,惠文王太子驷即位,公子虔告商鞅谋反,商鞅逃亡至边关,欲宿客舍,结果因未出示证件,店家害怕“连坐”不敢留宿,显示了商鞅立法之效果。

后来商鞅回到商邑,集聚邑兵攻郑(今陕西华县),秦王发兵讨之,商鞅战败于渑池被斩于军阵之中。商鞅的尸体被运回咸阳被秦惠文王在彤处以“车裂之刑”,灭商鞅之族。

评价

商鞅变法对秦的国势强盛,进而统一六国,建立一统天下的秦王朝,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但是,由于商鞅代表了当时新型地主阶级的利益,他推行的变法遭到秦国老氏族的反对,最后被残害。

但是,历史上对于商鞅采用近乎“暴力”的手段进行快速改革,也颇多质疑。例如,司马迁在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中就曾指责商鞅说:“商君,其天资刻薄人也。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,挟持浮说,非其质矣。”

商鞅认为人性本恶,必须承认人之恶性,治理国家要以治恶来作为国家政策之根本,如《商君书》提到的“国以善民治奸民者,必乱至削;国以奸民治善民者,必治至强”《商君书·去强》、“民弱国强,民强国弱,故有道之国,务在弱民”《商君书·弱民》。

同时,商鞅贬斥儒学,强调法制平等和惩戒规范,而轻视对人民的恩赐,因为其认为法外无恩,任何的奖赏惩罚必依据于法律,历来被主张“礼乐治国”、“纲常伦理”的儒家所非议。